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社会服务中心)部门及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2-09-23 浏览次数: 86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社会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下设外事科、校友联络科、留学生管理科和社会服务与合作科,其中外事科和留学生管理科合署办公。部门职责和科室职责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1.负责办理学校有关人员因公出国(境)手续;

2.负责外事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学校领导外事活动;

3.负责学校外国专家的管理与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的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师生出国(境)项目的管理与服务;

5.统筹学校与国内外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6.负责学校校友的日常联络工作;

7.协助有关学院和部门做好校际合作项目的建设;

8.统筹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工作,协助有关学院部门做好合作项目的建设;

9.负责社会捐赠工作;

10.办理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国际教育学院

1.负责国际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留学生管理工作;

3.办理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服务中心

1.负责统筹学校社会服务工作;

2.负责横向项目合同、协议的签订及资料的管理;

3.统筹博士教授服务团服务地方工作;

4.办理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职责

(一)外事科(留学生管理科)

1.负责草拟学校有关外事、港澳台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年度作计划,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定学校因公出访、参加国际交流的计划,做好对外联络工作。

3.负责办理学校申请因公出国(境)访问、考察、讲学、培训、学历提升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人员出国(境)材料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4.统筹管理外事接待工作,做好重要来访外宾的组织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学校领导外事活动。

5.负责拟订学校外国专家管理制度;负责对全校聘请外国专家计划的制定、拟聘专家材料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外国专家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签证、居留许可、合同签定、延聘等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的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我校学生出国(境)的国(境)外大学联络、签证指导、跟踪服务、管理等。

6.负责联络、办理留学生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7.负责国际学生招生及宣传;

8.办理各类国际学生出入境手续、体检、居留许可、保险与理赔等相关事务;

9.负责管理来华国际学生的各类奖助学金;

10.负责国际学生入学报到注册、住宿安排,办理校内相关证件;

11.负责国际学生的新生入学教育,帮助其熟悉学习、生活环境及国际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12.负责国际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及学风建设。

13.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国际学生突发事件。

14.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开展国际学生管理工作(学籍管理、宗教管理、签证管理、日常管理等工作)。

15.组织国际学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和其他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16.负责国际学生在本地的创新创业、工作实习、就业指导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服务与合作科

1.负责统筹与国内有关大学、地方政府及企业的交流与合作;

2.联系企业共建校外产学研合作基地;

3.统筹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和二级学院起草、落实校企合作协议,负责合作协议签字、挂牌等仪式的具体事务;

4.了解地方政府及各级部门与学校的合作需求,及时反馈信息给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寻求与地方政府的联系与合作;

5.负责社会捐赠工作;

6.负责社会服务工作的考核、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横向项目合同、协议的审核及资料的管理;

8.统筹博士教授服务团服务地方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校友联络科

1.负责公文处理、综合协调、政治业务学习、考勤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会务事务、印信管理、档案管理、网站建设及网页管理等工作;

2.负责校友信息数据库建设,做好杰出校友宣传;

3.负责与地方校友的联络、交流与联系,做好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4.负责校友返校接待和服务工作,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校友返校、校友捐赠等活动;

5.协助并指导各学院开展校友工作;

6.负责校友网络平台建设;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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