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发布的《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贵州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
各学院、部门要加强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动员和组织,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老师踊跃申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开展项目论证和申报服务工作,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力求取得最好成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5年被撤项处理、近3年被终止处理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
2.申请人主持的省社科规划课题2020年5月5日以来被省社科规划办作终止处理、2018年5月5日以来被省社科规划办作撤项处理的。
3.《申请书》《活页》填写的前期研究成果不相关或弄虚作假,选题文字不通或视野过小,学科分类、项目类别等明显有误的。
4.《申请书》《活页》存在填报错误、装放混乱、资格不符、份数缺失、青年课题申请人超龄、未签名或《活页》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等“硬伤”的。
5.纸质文本、电子文本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
6.其他不符合《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相关规定的。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于4月21日前将申报书汇总后统一发科研处邮箱,系统填报时间截至4月29日。已经将申报书发送科研处的老师不用再发送(选题方向不符合今年申报指南和申报内容有较大变更的可以重新提交)。
邮箱:lpssykyc@126.com,电话:0858-8602913
科研处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20230410163143.docx
附件2+202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202304101632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