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室、各班级: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促进我院学风建设,现学院决定在本学期开展学生晚自习活动。结合本学院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活动对象
2023级、2024级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
晚自习时间为:周一至周四晚上19:30--21:20,从第一周周一(8月26日)开始,执行至第十六周结束(节假日正常放假)。
三、活动内容
1、每天由1名教师参加晚自习值班。值班过程中,专任教师给晚自习学生开展学业辅导答疑活动;班主任和辅导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主要开展相关思政活动(具体值班情况见附件)。晚自习值班教师要负责考勤和纪律维护,第二天要将晚自习考勤表或答疑记录、思政活动开展记录签字后送交学生科。
2、每周一晚自习,由各班级团支书组织全班同学统一学习“青年大学习”,待活动结束,主动找负责考勤在考勤表相应班级栏后进行备注。因特殊情况当天未组织此项活动的班级,务必于周二晚自习完成。
3、各班级学生利用晚自习时间自行开展学习活动,鼓励班级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
四、晚自习要求
1、每位学生应严格遵守学院的晚自习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自觉养成良好的晚自习习惯,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旷。
2、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晚自习,须向辅导员或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3、晚自习期间,学生应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在教室里大声喧哗、打闹或随意走动。不准讨论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或开展其他影响同学学习的活动。讨论学习问题时,要注意控制音量,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休息结束立刻回教室恢复自习。晚自习过程中学生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玩游戏、上网、看电影、下棋、打牌等。
4、各班级负责晚自习考勤的同学应协助负责考勤的老师认真清点人数,如实报告考勤情况。各学生干部、党员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学院开展晚自习活动中务必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学院开展晚自习活动。
5、年终根据教师值班情况计入相应工作量。
五、晚自习情况通报
学生科将于每周五对学院各班级晚自习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具体情况在学院各班级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测评考核。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8月24日
附表:
1、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2025年第一学期晚自习考勤表
2、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_2025年第一学期晚教室安排表
3、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2025年第一学期晚自习值班人员安排表(教师)
4、7163银河主站线路检测教师课外答疑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