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科例会制度

发布者:杨应明发布时间:2024-03-26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科工作管理制度,增进学生科工作人员的工作交流,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现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科例会制度》。

一、会议召集人:学生科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每周五上午10:30进行。如遇学院该周有全体教职工会议或多数老师不能参会时,可将会议时间进行灵活调整;如遇紧急情况需要集体商议解决问题时,会议召集人可随即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会议。

三、会议地点:奥学楼521

四、会议参加人员:学生科全体人员(含班主任)、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根据需求召集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内容:

1、辅导员(班主任)向工作例会简要做工作事项汇报,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或工作意见和建议。

2、学生科(团委)具体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工作负责人向辅导员、班主任传达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总结近期工作、布置近期工作任务、听取辅导员的意见和建议。

3、党委副书记参与会议并进行学生工作具体指导。

六、会议要求:

1、与会者必须按照会议通知(书面或口头)规定的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必须提前向学院党委副书记请假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2、会议要求的各种资料,相关人员需要在会议前准备好。

3、会议期间,参会者必须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不准接、打电话,不得影响会议发言。

4、会议目的要明确,会后要认真落实,真正起到推动工作的作用。

5、工作例会由专人进行会议内容记录,并将相关会议资料存档保存(相片、文稿、签到表等)。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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